「国土強靱化」(こくどきょうじんか,中文亦常譯作「國土強韌化」)是日本的國家級事前防災戰略:在任何自然災害發生時,人命獲得最大保護、經濟社會不受致命打擊、並能迅速復原——以「強さとしなやかさ」(剛強與柔韌)兼備為目標,於平時即建構相應的國土與經濟社會系統。
本文依據日本內閣官房国土強靱化推進室於令和 8 年(2026 年)7 月發布的《防災・減災、国土強靱化のための5か年加速化対策による成果事例集》,整理日本推動國土強靱化的十項核心作為,並附上量化成果與實際效果案例,供防災政策倡議與災難醫學教學參考。十大作為係「治理工具」(立法、評估方法、財政)與「重點領域」(工程、醫療、救助、數位)的混合整理,前三項為制度框架、後七項為實作領域。
一、立法確立「事前防災」的國家戰略地位
日本歷經伊勢灣颱風(1959 年,死者・行方不明 5,098 人)催生《災害對策基本法》、阪神・淡路大震災(1995 年)推動耐震化、東日本大震災(2011 年)確立軟硬體並進的總合對策後,於 2013 年以議員立法制定《国土強靱化基本法》,把「事前防災」從個別工程計畫升格為國家戰略,並於 2023 年修法將中期實施計畫法定化。
- 推進主體為国土強靱化推進本部,本部長由內閣總理大臣擔任,統籌跨府省廳施策。
- 形成傘狀(アンブレラ)計畫體系:基本法 → 基本計画(約 5 年改定,為其他國家計畫的指針)→ 年次計画(毎年度,35 個施策群、KPI 進捗管理)→ 都道府縣・市町村的地域計画。
- 地域計画中具體載明的事業,可獲中央交付金・補助金優先採択與重點配分——以財政誘因讓地方把防災寫進計畫。
二、從「最悪の事態」出發的脆弱性評価
國土強靱化的計畫方法論不是從「有多少預算做多少事」出發,而是先設定 6 個「事前に備えるべき目標」與 35 個「起きてはならない最悪の事態」(絕不容許發生的最壞情境),逐一繪製事象連鎖流程圖(and/or 連鎖),以「斷鏈」思維配置對策。
- 情境涵蓋大規模倒壊、密集市街地大火、廣域津波、救助能力絕對不足、醫療機能麻痺、避難生活惡化致關連死、大量歸宅困難者、天災與感染症複合發生等。
- 其中目標 2 明定「救助・救急、醫療活動迅速進行,並確實確保被災者健康與避難生活環境,把災害關連死降到最低」(災害関連死:災後因避難生活惡化等間接原因造成的死亡,亦譯「災害相關死」;本文統一用「災害關連死」)——災害醫療被制度化為國家級目標,而非衛生部門的內部事務。
- 每次基本計畫改定前依法重做脆弱性評価,確保對策清單跟著災害教訓與社會變化滾動更新。
三、三代集中投資的財政承諾
理念之外,日本以連續三代的集中投資計畫把國土強靱化「用預算釘住」:
事前防災的投資效益有實證支撐:平成 30 年 7 月豪雨的高梁川水系小田川,被災後費用與被害額約 2,695 億円,事前對策僅需約 480 億円(約 5.6 倍差距);令和元年東日本颱風的阿武隈川為約 7,020 億円對約 1,300 億円(約 5.4 倍)。「事前投資約可避免五倍以上規模的被害與復舊費用」是向財政與國會說服防災預算的核心論述。
四、國土防禦工事——流域治水與地震・津波・市街地對策
面對氣候變遷下激甚化的風水害,日本把治水單位從「河川」放大到「流域」:河道掘削、堤防強化、水壩事前放流、遊水地、雨水貯留設施、農業水利設施、乃至水田的貯留機能,跨國土交通省、農林水產省、財務省協同操作。
- 河道掘削全國約 1 億 1,500 萬 m³(平成 30〜令和 6 年度,相當於傾卸卡車約 2,310 萬台次)。
- 水壩事前放流常態化:令和 6 年 8 月颱風第 10 號時全國 136 座水壩實施。
- 「田んぼダム」(水田滯洪)推廣約 9.9 萬公頃。
- 效果以「同規模降雨的浸水戶數對照」呈現:筑後川水系花月川由 720 戶減至 11 戶(約 −99%)、雄物川由 705 戶減至 0 戶、小本川由 602 戶減至 0 戶等;全國 15 道縣共 54 件效果發揮案例(令和 3〜7 年度)。
同一「人命財產保護」領域下,地震・津波・市街地的防禦工事亦同步推進:
- 港灣 5 處、漁港 45 處導入「粘り強い構造」防波堤(具韌性的防波堤結構:超過設計想定的津波下會變形、但不易完全倒塌);高知港預估可使深 2 公尺以上的津波浸水面積減少 40%。
- 地震時特別危險的密集市街地約 1,200 公頃解消(基準值為令和 2 年度末的 2,219 公頃)。
- 防災重點農業用ため池(蓄水池)約 2,060 處完成防災工事;山地災害危險地區約 1,100 處完成治山對策。
五、交通網的耐災性與冗餘(Redundancy)
交通網對策的設計哲學是雙軌的:設施本身要撐得住(耐災性),單點失效時網絡要有替代路徑(冗餘)。
- 高規格道路 missing link 約 60 區間改善、暫定 2 車線區間 4 車線化,並與直轄國道構成「double network」。實證:令和 6 年 8 月日向灘地震,國道 220 號因落石全面通行止め 17 日,甫於令和 5 年開通的東九州自動車道立即發揮迂回替代機能。
- 市街地緊急輸送道路推動無電柱化,防止電桿倒塌阻斷救援動線。
- 直轄國道高架區間整備約 400 處津波・洪水緊急避難場所。令和 7 年 7 月堪察加半島地震引發津波警報時,北海道厚真町住民即經整備的避難坡道逃上日高自動車道高架避難。
- 信號機電源付加裝置全國 1,237 處,確保停電時主要幹線路口號誌不滅燈;拠点 23 空港推動滑走路耐震(已完成 4 座)——宮崎空港於令和 6 年 8 月地震中,對策完成的停機坪無被害持續運航,未對策的滑行道則發生液狀化,形成同一機場內的天然對照。
六、醫療設施的「三日自立」與社福設施耐災強化
以「發災直後 3 日程度維持診療機能」為醫療設施的明確整備標準,進行系統性耐災投資;社福設施則同步推動耐震化與基本機能維持:
- 給水設備整備全國 363 所醫療設施、非常用自家發電設備 190 所、危險ブロック塀(圍牆)改修 603 所,並整備非常用通信手段。
- 社會福祉設施(高齡・兒童・障害・保育)同步推動耐震化、水害對策與非常用電源。
- 避難所與重要設施的需要端燃料備蓄(經產省「災害時に備えた社会的重要インフラへの自衛的な燃料備蓄の推進事業」補助):令和 2〜4 年度全國導入 588 處——福祉設施 325(55.3%)、醫院 109 處(18.5%)、學校 51、旅館商業設施等 83、公共設施 20;政策 KPI 以令和 6 年度累計 2,600 件為目標。
- 燃料備蓄的量化要件(依執行團體公募要領・業務細則):備蓄量須足供災害時使用之全部設備稼働 3 日分以上——LP 瓦斯以容器貯藏上限量之 50% 計算、且以 7 日分為上限(50kg 鋼瓶 6 支以上為基本規格,災害バルク為 290kg 以上、3,000kg 未滿);石油製品槽另有最低實質容量門檻(汽油 90L、輕油・燈油 450L、重油 900L 以上)。補助率為中小企業 2/3 以內、大企業與地方公共團體 1/2 以內。
- 制度分工:此補助的醫療設施對象排除災害拠点病院、特定機能病院、救命救急中心等——該類醫院另循厚生労働省災害拠点病院指定要件辦理:保有通常時 6 割程度發電容量之自家發電機並確保 3 日分程度燃料,食料・飲料水・醫藥品亦須備蓄 3 日分程度(「三日自立」標準的法源)。一般醫院・福祉設施的燃料備蓄補助與災害拠点病院的指定要件,構成互補的雙軌制度。
- 「感染症對策病院」的下水道管路被列為重要設施優先耐震化——把醫療機能鏈(水、電、通信、污水)整體納入,而非只看建築本體。
七、避難所環境改善——把「災害關連死」當成可預防的死亡
日本把避難生活品質視為醫療問題:劣質的避難環境導致的關連死,與直接死同樣列入「最悪の事態」。
- 公立小中學校體育館(指定避難所主力)空調設置從 1,759 棟(令和 2 年度)增至 7,236 棟(令和 7 年度),增至約 4.1 倍——直接針對避難所熱傷害。
- 和式廁所改修為洋式、非常用發電機更新、無障礙化,改善高齡者的避難生活條件。
- 避難設施再生能源+蓄電設備全國 1,010 處(學校體育館 514、公民館 108 等),停電時照明與基本機能可自立。
- 防災公園 128 處整備完成:備蓄倉庫、耐震性貯水槽、直升機坪、可收容傷患的太陽能發電多目的空間,與醫院・消防署一體規劃。
八、救助端的裝備與體系強化
人命救援的第一線量能,以全國尺度系統性補強:
- 緊急消防援助隊:拠点機能形成車 8 台(令和 6 年奧能登豪雨中作為宿營拠点實際運用)、情報收集無人機 84 架(岩手大船渡林野火災熱源探査實績)、動態情報系統衛星回線化。
- NBC 災害對應資機材:全國 54 個部隊全數整備完畢(化學劑同定裝置等),三年內從大都市圈逐步鋪滿空白地域。
- 警察:47 都道府縣更新 full-body harness 約 3,400 具、水面救援 dry suit 約 2,100 套、警用車輛 12,203 台。令和 6 年能登半島地震中,兵庫縣警航空隊與宮崎縣警廣域緊急援助隊以直升機吊掛救出孤立聚落住民 3 名。
- 消防団(義消):救助資機材(含 AED、油壓破壞器材)補助與消防車輛無償貸付,令和元〜6 年度累計延べ 2,190 個市町村受惠。
- 消防指令系統高度化:建立標準介面,119 通報可受理影像・動畫,消防本部間資料互通。
- 消防防災直升機全國 77 機體制(46 都道府縣、55 個運航團體)。
九、預防保全——從「壞了才修」到「壞前就修」
日本高度成長期集中興建的基礎設施正同時老化(鐵道橋梁・隧道平均年齡約 60 年;公營住宅 212 萬戶中築 40 年以上約 55%)。5か年加速化対策投入約 2.6 兆円推動維護策略的典範轉移——予防保全:
- 依健全度判定驅動介入:水壩「預防保全措置段階」設施由 65 座(令和元年)減至 14 座(令和 6 年);下水道緊急度Ⅰ管路 434 km 中 359 km 完成對策(主用管更生工法);地方橋梁約 69,000 處修繕著手。
- 國土交通省所管 12 分野推計:由事後保全轉為預防保全,30 年後的年度維持管理・更新費約減 5 成,30 年累計約減 3 成(約 280 兆円 → 約 190 兆円)。
- 老朽化本身就是傷害來源:下水道劣化造成道路陷没、體育館天井落下、機場鋪面剝離損毀航機——預防保全同時是平時安全與災時韌性的投資。
- 對醫療體系的延伸:量子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QST)的被ばく醫療共同研究設施亦在改修之列,修復放射線管理區域的負壓與閉じ込め機能。
十、防災數位轉型——為黃金時間爭取前置量
以三領域中最小的投資(約 0.3 兆円)撬動災害應變的速度槓桿:
- N-net(南海トラフ海底地震津波観測網):補齊高知縣沖〜日向灘的觀測空白,令和 7 年度本格運用,地震動最早可提前約 20 秒、津波最早提前約 20 分直接檢知;全國觀測網 440 處舊機器更新後,停電時資料收錄能力由不足 1 日提升至 7 日以上。
- 線状降水帯預測:半日前的「發生可能性提醒」(呼びかけ)自令和 6 年起由「地方單位」細化為「府縣單位」發布;令和 7 年 9 月 4 日對宮崎縣發布提醒後,線状降水帯實際發生。
- 消防庁被害情報收集・共有系統:人的被害(死者・行方不明・負傷者)與住家被害統計,從 FAX・email 人工彙報改為自動收集・自動集計。
- 防災チャットボット:139 個自治體導入(令和 6 年度末),災後超急性期由 AI 分類市民投稿、雙向發布資訊——令和 3 年 2 月南相馬市地震後數小時內即收到 50 件以上市民回報。
- AI 道路監視 CCTV 由約 480 基(令和 2 年度)增至約 2,300 基(令和 6 年度),大雪立ち往生車輛自動檢知;超級電腦「富岳」每年支撐 30〜38 件防災減災研究課題。
結語:對台灣的啟示
- 災害醫療要進入國家戰略層:日本把「防止災害關連死」明定於六大目標中的目標 2,並以其下七項最悪事態連結避難生活環境與醫療整備,使其成為跨部會 KPI;相較之下,台灣可檢視災害醫療是否已同等納入跨部會的國家韌性目標。
- 用投資效益論述說服財政:「事前對策費用約為事後被害與復舊費用的五分之一」的實證對照數據,是防災預算政治攻防中最有力的語言。
- 醫院韌性要以「機能鏈」思考:給水、電力、通信、污水、燃料備蓄整體投資,而非只做建築耐震;「三日自立」可作為台灣盤點醫院韌性時的參照標準。
- 避難所環境是醫療問題:體育館空調增至約 4.1 倍、自立電源千處布建,顯示基礎建設可作為降低災害關連死風險的重要手段;台灣的收容所整備可引為標竿。
- 可驗證的效果敘事:日本以「同規模降雨浸水戶數對照」「同一機場對策/未對策區對照」呈現成效——防災投資的課責與溝通,需要這種對照式證據設計。